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未取得相应行政许可不得从事国内电子烟生产、销售事宜,因我公司未获得相应的许可,在相应规则生效时便完全停止电子烟产品在国内销售业务,包括我公司持有商标权的“ZGAR”“真格冰熊”等品牌的电子烟。
近期,我公司发现国内市场存在某些不法主体,销售使用“ZGAR”“真格冰熊”等我公司商标的电子烟。对此,我公司特此作出如下声明:
1、我公司并未于国内市场销售任何电子烟产品,也未授权任何主体使用我公司“ZGAR”“真格冰熊”商标在国内市场销售任何电子烟产品
2、国内市场销售的“ZGAR”、“真格冰熊”品牌的电子烟产品,均为假冒伪劣等不合法产品,请广大商家及消费者谨慎识别,切勿销售、购买。
3、对于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已向相关执法机关报案,并将配合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保留追究侵犯我公司合法权益人员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上情况,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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