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自从加强取缔电子烟后,网上出现了不少看似电子烟的“口腔喷雾器”,这类产品标榜着“无尼古丁或烟油”,在互联网高调打广告。受访律师指出,这类产品可视为烟草仿制品,不论购买或拥有都会触法。
一些购物平台出现好些外形像电子烟的“口腔吸雾器”和“口腔喷雾器”。通报者说:“这些产品甚至标榜无尼古丁和无烟油,外形也跟电子烟一模一样,至于是不是含有烟油或尼古丁,根本无从证实。”
记者上网查询,很快就查到至少四种这类产品,有关宣传都打上“吸雾”或“喷雾”的标签,设计和市面上的电子烟相似,口味更是五花八门,有西瓜、葡萄、草莓和百香果等多种口味。然而,在众多用户的评价留言中,不少指这些产品不仅外形和电子烟一模一样,用起来也很像。
赢必胜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国彦指出,这类产品明显已触法。“电子烟目前在烟草法令下归类为烟草仿制品,因为电子烟可以用来吸烟或模仿吸烟。这个产品在介绍中还用了‘吸雾’的字眼,明显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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