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菲律宾贸易与工业部(DTI)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汽化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监管法案》(RA11900)的修订实施细则。该法案旨在对含尼古丁和无尼古丁的雾化产品进行更严格的监管。
根据修订后的规定,所有市场上的雾化产品中尼古丁的含量上限不得超过65mg/ml,这一规定由DTI与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共同执行。
修订细则涵盖了产品标准、产品注册、在线销售等多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1. 产品标准:由DTI与FDA共同制定雾化产品的技术标准,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市场上不得销售尼古丁含量超过65mg/ml的产品。
2. 产品注册:所有雾化产品和新型烟草产品必须在DTI或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注册的在线卖家或分销商才能通过互联网或电子商务平台销售。
3. 在线销售:仅允许在DTI和BIR注册的分销商或零售商在电子商务平台和社交媒体上销售雾化产品及其设备。
4. 学校周边销售和促销限制:禁止在学校周边100米内销售、促销、广告和展示相关产品。
5. 指定吸烟区(DVA)标准:设定DVA标准,并要求所有在建筑物内设置室内DVA的个人或法人必须获得OSMV的批准。
6. 违规产品的处理:如果产品不符合RA11900、IRR、技术法规或其修订案的规定,OSMV可以命令召回、禁售或没收。
通过这些修订实施细则,DTI希望加强对雾化产品的监管,确保这些产品的生产、销售和分销符合国际标准,从而保护公众健康并确保政府有效地收取相关税收。该命令在发布于至少两家广泛发行的报纸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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