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晚,金城医药公告称,公司收到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许可决定书,这也是国内首家公布获得电子烟专卖生产许可的公司。
6月15日,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https://ecig.cn/)如期正式上线运行,这是继《电子烟管理办法》的颁发之后,电子烟管理领域又一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计划,交易管理平台也会在今日开放给全国持证主体,获得许可证的主体可以在平台进行交易,其余既存主体可以在平台之外正常经营到9月30日。
天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早在5月10日,作为电子烟监管试点的厦门市和惠州市就已陆续上线测试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伴随着电子烟交易平台的上线,渠道管控、产品追溯将成为新一代电子烟监管重要方式,行业将迎来“一烟一身份”的溯源监管新时代。
图据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网站
在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官网记者看到,系统允许企业用户与零售户登陆,未注册用户可以在烟草行业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认证。据网传截图,导航功能选项中有商城首页、电子烟目录、零售户需求预提报、需求预测和个人中心。而在平台商城内已有一些电子烟品牌上架,比如悦刻、柚子、小野等。
电子烟目录表示可预定的产品库存,可以设定4个条件搜索,即选择品牌、选择批发价格范围、选择零售价格范围,以及选择产品类型。在商品详情页,可以点加入购物车进行预定。
根据《电子烟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十九条,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
另外,《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等应当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将电子烟产品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电子烟产品。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并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有电子烟零售商告诉天目新闻记者,该平台上线之后,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等上游生产商和电子烟零售店两者之间不能直接交易,而是分别与电子烟批发企业单线交易,这意味着过去传统的市场销售模式将彻底被颠覆。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琼飞告诉天目新闻记者,目前来看,品牌商对于生产和销售的控制力将会减弱,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在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销售活动。经销商也需要持证经营,与品牌商关系将弱化,而与电子烟批发企业的关系加强。
“销售模式将发生巨大变化,电子烟批发企业将扮演重要角色。”王琼飞认为,之前的电子烟品牌商建立的电子烟品牌专卖体系将成为历史。电子烟销售环节,将同传统烟草销售一样,将受到严格控制。不能直接由生产商和品牌商供货,仅能由电子烟批发企业供货。同时,也不能仅针对某一品牌电子烟进行专卖,而需要按照烟草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多品牌同时销售。
王琼飞告诉记者,建立全国统一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其实就是要把电子烟像传统烟一样进行销售管控,由批发企业统购统销。原来电子烟是像一般的商品一样自由生产,自由销售,所以一些头部平台在全国开了很多零售专卖店,这种模式不利于进行销售管理。
另有专家认为,统一交易平台还将为消费税的开征扫清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电子烟产品在进入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销售前,应按要求核定计税基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与经济政策合作中心主任郑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电子烟加征消费税已是呼之欲出。
截至目前,全国33省市(含直辖、自治区及单列市)公布了本区域的电子烟零售许可证数量,江苏以5057张许可证总量排名第一,山东第二,广东4036张排名第三,西藏115张排名最后,目前全国总数超5万张,仅上海因疫情暂未公布。
另根据卷卷智库与IECIE联合发布的《2021电子烟零售业态蓝皮书》数据,截至2021年底,全国约有19万家电子烟零售网点,其中专业电子烟店约5.5万家。从数量看,各省中烟出台的电子烟零售牌照规划基本符合存量替换规律。
有知名品牌电子烟经销商告诉天目新闻记者,目前该品牌还在技术审评与认定阶段,暂时未上线平台,预计上线还要等待一段时间。
财通证券认为,国内电子烟监管细则逐步落地,行业政策明晰,我国电子烟产业正式进入有章可循的规范发展新时代。短期,政策窗口期有助于产业各环节平稳过渡;长期,不合格产品、产能出清,将促进市场份额集中,利好生产、品牌等各环节优势头部企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