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烟草联合执法破新案
案件概况
联合执法
2024年6月,浙江宁波象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与烟草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了一处隐蔽的电子烟销售窝点。
某餐饮店老板张某借助餐饮行业的掩护,在未取得烟草零售专卖许可的情况下,背地里偷偷售卖果味电子烟,两年多卖了20多万元的货,为了非法获利,明知违法却仍然铤而走险。
顺藤摸瓜
警方根据店老板张某供述,顺藤摸瓜、持续追踪,锁定武某的上线陈某(化名)后,立即驱车前往上海,顺利抓获陈某,并在其仓库中查获大量的果味电子烟产品,共计4万余盒,涉案价值近300余万元。
“这些年果味电子烟的销量不错,想着多屯点货,这样种类多了,客户的选择就多了,生意就好做了。”陈某交代道。警方从陈某仓库查获的电子烟中,发现都是一次性非国标果味电子烟,外包装都为外语介绍,未见中文标记,且未注明生产厂商名称、地址和生产日期等信息,价格在60-200元不等,对年轻人具有较强吸引和诱导性。
·成功收网
短短历时两个多月,警方成功收网,2名嫌疑人均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时
(1)非法电子烟,指不符合GB 41700-2022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通常会添加廉价原料,甚至对身体有毒有害原料,产品安全隐患很突出;
(2)经营者销售正规国标电子烟产品,均应当事先获得烟草专卖许可证,否则属于无证经营,甚至涉及刑事责任:
(3)在国内生产、销售果味(非烟草口味)电子烟,可能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或非法经营罪:(4)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草产品,远离果味电子烟等非国标伪劣电子烟、远离“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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